2020-05-21 09:21:25 来源:香港税务局 评论:评论已关闭 点击:
议员提问:
政府于2017年年底建议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以实施
利得税率两级制(两级税制),使适用于法团及非法团的首200万元应评税利润的
利得税率可减半。政府的修例建议旨在减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及初创公司)的税务负担、缔造有利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以及提升香港的竞争力。政府当时预计实施两级税制会令税收每年减少约58亿元。两级税制现已生效,并适用于2018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立法会:
(一)过去两个财政年度,每年因实施两级税制而减少的利得税收入,以及该金额占税收总额的百分比为何;
(二)有否评估两级税制的成效及相关数据,包括(1)不同规模公司的应缴利得税款额、(2)本地及非本地企业的数目及(3)企业在本地投资的规模在实施两级税制前后的比较;及
(三)两级税制实施至今,政府有否了解各持份者对该税制的意见和建议;会否因应近年社会情况改变、多项税务措施相继落实,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环球税务提出的建议及要求,就两级税制进行检讨?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答复:
就问题的各部分,我现答复如下:
政府于2018年年初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以实施利得税两级制税率,法团及非法团业务首200万元应评税利润的利得税税率分别降至8.25%及7.5%,而其后的利润则继续分别按16.5%及15%征税。利得税两级制由2018/19课税年度起实施。
利得税两级制对政府税收的影响于2019至20财政年度中首次反映。根据税务局的资料,2018/19课税年度的利得税收入约1,560亿元,利得税纳税人约146000名,当中约89000名利得税纳税人以两级制税率评税,占总数约61%。政府于2019至20财政年度的利得税税收因而大约减少了60亿元,约占利得税税收总额近百分之四。这与我们早前估计利得税两级制的实施将减少利得税的收入相若。
在实施利得税两级制前,我们曾向专业团体和商会介绍新措施,商界普遍欢迎这措施,认为有助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及缔造有利营商环境。由于利得税两级制刚实施两年,关于2019/20课税年度的利得税评核仍在处理中,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利得税两级制的实施情况,目前并没有计划检讨。
本文关键字:利得税两级制 利得税纳税人
如果您对本文有异议或者咨询相关问题,请与我们的专业顾问联络,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QQ:
800007770,全国24小时促销热线:0755-83234665、83234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