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1 09:13:44 来源:香港税务局 评论:评论已关闭 点击:
税务局近日宣布会于4月1日发出2019至20课税年度的物业税报税表及僱主报税表。该课税年度的
利得税报税表及个别人士报税表则会分别于5月4日及6月1日发出。纳税人及僱主一般须于相关报税表的发出日期起一个月内填报。就有委任税务代表的个案,提交报税表的期限载列于已上载税务局网站的「整批延期提交报税表的通函」。
公众可浏览税务局网站(www.ird.gov.hk),查阅有关填报报税表的常见问题及答案。税务局鼓励纳税人透过「税务易」电子服务提交报税表,详情可浏览网页(www.gov.hk/tc/residents/taxes/etax/services/index.htm)。税务局的网站(www.ird.gov.hk/chi/tax/err.htm)亦上载了以电子方式提交僱主报税表的指引。
税务局提醒纳税人及僱主,如採用邮递方式交付报税表,须支付足额邮资,以确保邮递准时无误。市民可浏览香港邮政网页(www.hongkongpost.hk)查阅现时的邮费详情。税务局不会接收邮资不足的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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