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9 15:42:32 来源:香港税务局 评论:评论已关闭 点击:
政府1月17日在宪报刊登《2020年税务(修订)(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草案》(《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旨在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以提供
利得税宽减予合资格船舶出租商(税率为0%)和合资格船舶租赁管理商(税率一般为8.25%)。《条例草案》包括防止滥用条文,以维护税务体制的健全性和遵行国际税务规例。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表示:「船舶租赁是具发展潜力的高增值海运服务。香港海运服务业的增加价值中,船舶融资占超过一半。法例修订将提供税务诱因,让合资格的船舶出租商和船舶租赁管理商在港营运业务。这不但有助提升香港作为亚太区船舶租赁中心的地位,而且由于船舶租赁利便业界拥有和营运船舶,因此亦有助壮大本港的船务业界和海运业群。」
有见于船舶租赁业务增长带来的商机、区内海运业的竞争环境及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坚实基础,政府于2018年《施政报告》宣布为船舶租赁业务推行税务优惠的计划。《条例草案》推行税务措施,提高香港吸引船舶租赁活动的竞争力,这亦有助吸引相关的海运业机构来港落户,从而巩固香港的国际海运与金融中心地位。
《条例草案》将于2月12日提交立法会首读和二读。
本文关键字:船舶租赁税务宽减 船舶租赁 船舶融资
如果您对本文有异议或者咨询相关问题,请与我们的专业顾问联络,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QQ:
800007770,全国24小时促销热线:0755-83234665、83234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