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晚,康美药业在发布2018年年报的同时,还公布了一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修正了2017年年报中的部分数据错误,导致康美药业299.44亿元货币资金“不翼而飞”,涉事资金如果以百元人民币折算,相当于300吨左右的重量。
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更正公告,康美药业在采购付款、工程款支付以及确认业务款项时的会计处理存在错误,且在核算账户资金时存在错误。经过更正后,康美药业2017年货币资金从341.51亿元变更为42.07亿元,差错更正累计影响金额达299.44亿元;存货从157.00亿元暴增至352.46亿元,差错更正累计影响金额达195.46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从0.78元降至0.39元。这说明,在2017年度,康美药业不仅存在虚增300亿元货币资金的问题,还存在虚增利润的问题。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18年12月28日,康美药业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康美药业财务数据被质疑最多之处就是“大存大贷”问题。所谓“大存大贷”,是指企业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都非常高。这显然不符合商业逻辑,因为企业需要为此支付高额的财务费用,而账上却保留大量“闲置”现金。康美药业2018年半年报显示,其货币资金余额为399亿元,同时有息负债高达347亿元,在净资产中的占比分别高达119%和104%,呈现“双高”特征。
“会计差错”及更正早已成为上市公司惯用伎俩,每年都会有很多A股上市公司披露类似公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在“会计差错”的背后,往往存在财务造假的可能,最典型的案例是上海物贸。2008年至2011年间,上海物贸通过“连续造假”的方式,累计虚增利润2.66亿元,并将这4年隐瞒的所有亏损集中体现在2012年年报中,导致上海物贸出现“连续5年财务造假”的状况。但如果上海物贸在2008年至2011年期间客观真实地披露年报,该上市公司将因“连续四年亏损”而被强制退市。靠造假,上海物贸成功规避了退市风险。
康美药业的299.44亿元货币资金“不翼而飞”,到底是属于偶然的“会计差错”,还是属于必然的财务造假?这还需要看证监会立案调查的结果出来后才能认定。长久以来,上市公司出现的“会计差错”大多是在上市公司披露更正公告后,由沪深交易所谴责一下了事。近年来,不但上市公司涉及“会计差错”的事件越来越多,涉及金额也越来越大,监管部门也在逐渐加大重视程度。
客观上,上市公司频繁出现“会计差错”,一方面是上市公司不重视定期报告披露内容真实性的表现;另一方面,也与违法违规成本太低、监管部门对事中监管力度不够有关,导致很多上市公司堂而皇之地将“会计差错”当成了信息披露造假的“护身符”。
此前,上交所已就公司存在的会计差错等问题发出监管工作函。
简单来说,大致有10点。
1、前期差错更正涉及采购付款、工程款支付、确认业务款项等环节的会计处理,请说明具体会计处理、依据及其合规性,还要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近300亿货币资金说没就没,怎么没的,要说清楚:
多计货币资金的存放方式、主要账户、限制性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资金使用及资金的主要去向;
货币资金核算出现重大差错的具体原因、涉及的主要交易事项、交易安排、交易对手方及是否为关联方等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近年的融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存在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现存债务规模、现有货币资金的受限情况等,说明各项债务的后续资金偿付安排,并充分提示风险。请会计师及相关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3、其他应收款少计57.14亿元。请说明具体原因及责任人,是否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4、存货少计195.46亿元。请披露少计存货的具体项目、品种及金额,是否存在虚构交易事项及具体情况和责任人。
5、营业收入多计88.98亿元,营业成本多计76.62亿元。请披露说明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出现差错的具体原因,存在虚构交易事项及具体情况和责任人。
6、公司对2016年的主要会计数据进行了调整,营业收入、扣非前后的净利润分别调减69.48亿元和14.99亿元,总资产、净资产分别调减15.72亿元和14.01亿元。请披露具体调整事项、相关会计处理、调整原因及依据。
7、这个是针对审计的,前期的审计差错,请年审会计师披露审计程序跟之前的差异,并说明未及时发现前期差错的具体原因及责任人。
8、针对财务报表审计保留意见,请年审会计师补充披露已实施审计程序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具体原因,存在哪些需要获取但无法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获取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障碍,以及以前年度获取情况及与本年获取存在的差异情况
9、2018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请公司披露内控缺陷的具体情况、产生原因、相关责任主体的认定和追责安排等
10、发生这么大的会计差错,请康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详细说明,是否勤勉尽责、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是否存在管理层舞弊行为?
问询函大致就是上述这些,上交所要求,康美药业必须在2019年5月14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康美药业2017年年报虚增货币资金和利润,且金额巨大,已经涉嫌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根据《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上交所应对该上市公司作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处罚。
会计差错到底是因工作人员素质、能力或是认知偏差造成的,还是由主观存在造假意图导致的,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笔者建议,对于财务数据增减幅度超过20%的会计差错,除了应该对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外,作为中介的会计和审计人员同样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此外,对上市公司及董事长也需严厉问责。如果涉嫌严重财务造假的情形,建议启动强制退市程序。此外,因会计差错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的,上市公司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