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4 12:57:56 来源:香港公司报税网 评论:评论已关闭 点击:
在旧条例下,公司须在其经营业务的每个地点外展示其注册名称。为方便营商,该规例并无规定公司须在其不向公众开放的经营业务地点展示注册名称。而地点是否向公众开放乃属事实问题。
新规定给予公司较大灵活性,让公司可在注册办事处及业务场所内或外展示其注册名称。由新条例生效起,公司须在其任何网站上以可阅字样展示公司的注册名称及是否有限公司。
如公司自成立为法团后,从来没有会计交易,或如已委任公司的清盘人或其财产的接管人或经理人,而该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或任何业务场所亦是该清盘人、接管人或经理人经营业务的地点,便无须在注册办事处等地点展示公司的注册名称。
本文关键字:香港公司注册名称 香港公司水牌 注册香港公司
如果您对本文有异议或者咨询相关问题,请与我们的专业顾问联络,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QQ:
800007770,全国24小时促销热线:0755-83234665、83234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