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5:58:49 来源:香港公司报税网 评论:评论已关闭 点击:
香港公司条例规定香港公司成立后,无论公司是否要纳税但是每年必须报税,新公司刚成立允许18个月后报税,以后每年一年一次报税。香港公司只有一种税,
利得税的17.5%。
税务局在一般情况下每年都会向个别人士、个人公司、合伙公司、物业持有人及有限公司发出报税表,有关人士必须于发单日期后1个月内(而公司则于3个月内)把报税表填妥并连同有关之资料及文件交回税务局;
利得税报税表一般会在业务经营18个月后发出,如有关人士在开始经营业务后18个月后仍未接获税务局发出之利得税报税表,应主动向税务局查询有关税务申报事宜或至电本公司。
报税表可自行填妥后邮寄至税局,但由于一般填表人并没有税务上的专业知识,可能会因错误填报而令自己多缴税款;有部份填表人甚至会漏报一些项目而触犯税务条例,更会遭检控;而我司在税务上的经验,定可协助阁下妥善申报税项,减低不必要支付的税款,及避免因错报漏报而产生的麻烦。凭着本公司于处理税务问题上丰富的经验,定能为阁下有效地规划个人及公司税项,使阁下有更多时间及资源专注公司的发展。
本文关键字:香港公司法 香港公司报税要求 香港公司报税
如果您对本文有异议或者咨询相关问题,请与我们的专业顾问联络,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QQ:
800007770,全国24小时促销热线:0755-83234665、83234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