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解释:有限公司做帐、报税流程
评估、报价、商洽后签订做帐报税协议==》预交款项==》整理单据,帐务处理==》做帐完毕==》付尾款==》交由核数师审计==》审计完毕==》报告并交股东签署==》会计师持签署的审计报告去政府报税==》相关文件返还客户。
概念解释:公司做账报税需提交的资料文件
做帐前的准备:
①虽然香港政府要求按年度报税,企业一般不能等到年底才开始处理账务,一般应在有经营业务发生时就要开始准备帐务资料;
②票据的分类和整理:把销售发票、成本发票和费用发票按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摆放。如票据比较多,可以在票据的右上角用铅笔加上编号,并注意所有提供的单据日期与做帐期间的日期相符;
③承认的票据:与中国内地相比,香港政府承认所有有公司签章的发票(可自制)、收据以及便条。
做帐需要提交的资料:
1、银行月结单及水单;
2、销售票据:发票、合同;
3、成本票据:发票、合同;
4、费用票据:工资、租金(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运费等;
5、其它相关文件:章程正本一份、周年申报表、所有公司变更资料(若有)、固定资产票据、投资相关文件、做帐次年度的头3~5笔购销发票及相应的收付款单据等。将票据移交给香港秘书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按月、季度或半年度提供一次帐务资料,前提是要确保做帐、审计和报税有充裕的时间。
概念解释:
香港公司报税的办理时间及罚款事项
办理时间:从将单据准备齐全算起,视帐务繁简程度,根户要求和报税时间的安排,整个做帐、核数、报税的时间约需10天至3个月不等。
罚款金额:如果延误报税,税局会根据延误时间的长短处以金额不等的罚款,最低罚款金额为RMB$1200元。
概念解释:香港有限公司税务申报要求及程序
根据香港法例第三十二章公司条例,公司董事需要为香港有限公司准备公司帐目并委聘香港执业会计师为公司帐目进行审计(核数),然后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交及向公司股东汇报。
根据香港法例第一百一十二章税务条例,香港税务局有权向任何香港注册之有限公司发出
利得税报税表,并要求公司董事向税务局申报公司所得利润及任何有关之财务资料。另外,税务局有权要求公司提供过去七年公司的帐目及财务资料,如公司未能提交税务局有权作出评估税项及罚款。
近年来,大量国内人士在香港成立香港有限公司,都会为香港有限公司申报
利得税的程序感到疑惑,缺乏一个正确及完整的槪念。下面将介绍三种税务申报方案,指出其优劣及程序以供参考:
香港公司零申报:
零申报是过往二、三年最常被国内人仕为其香港有限公司申报税项的方法,然而,税务局对零申报的公司帐目有所要求。由于缺乏正确的了解,经常被人错误使用。
适用情况:
在税务局所要求申报的评税年度内,公司没有任何商业交易,包括任何银行进出、收取任何收入或支付任何费用。一般而言,零申报只适合成立公司后从没开业或已终止业务及准备结业的公司。虽然公司条例要求公司必须为其帐目进行审计,但税务局仍会接受公司不提交审计报告,只提交零申报的利得税报税表。
零申报优点:
1、处理时间短。
2、由于不需要进行审计,故成本相对低。
缺点:
1、由于公司的帐目有可能不符合税务局的要求从而触犯税务申报的相关法律。
2、零申报过后,税务局在七年内仍有权要求检阅公司帐目,如公司提供之文件不符合零申报上的数据,有可能被视作瞒税或逃税。
零申报程序:
当收到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后,在限期之内必须填妥及交回。所需时间:收到利得税报税表后到提交,可以在一个星期内准备完成。